红桥区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机构
监督考核结果公告
为了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、《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我局对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。现将考核情况报告如下:
一、考核内容
1.政府采购运作情况。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,政府采购范围,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,政府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,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和督促合同履行情况等;
2.政府采购工作效率。法定采购完成时限,政府采购项目废标(终止)情况等;
3.政府采购工作质量。主要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满意度,投标(履约)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,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、内部培训情况等;
4.质疑投诉举报情况。主要考核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质疑、投诉或举报。
二、考核情况
本次监督考核从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2023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中抽取了3个项目进行检查,书面审查了财政服务中心制度建设、业务学习培训、质疑处理等材料,对政府采购政策掌握情况进行了测试,对电子竞价平台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,并严格对照《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指标评分标准》进行评分。
三、监督考核结果及存在的问题
通过考核,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综合得分为93分,考核结果为优秀。存在以下问题:
1.开展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内部培训次数较少;
2.采购文件的评审因素表述不严谨,容易造成歧义;
3.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中采购项目废标(终止)率为25%,超过20%。
四、整改意见
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,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,积极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,特别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文件审核工作,严格落实岗位职责,做到各类应急事项突发事件的预判预警。
同时强化集采机构自身建设,加强从业人员专业培训,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,完善管理制度,全力提升服务质量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请你单位制定整改方案,明确时间表,逐项进行整改,杜绝同类问题发生。